薛甲
原典中的出处
明儒学案 · 卷二十五 南中王门学案一 · 黄宗羲撰小传 · mr-nanzhong-1-0078薛甲字应登,号畏斋,江阴人也。嘉靖乙丑进士。授兵科给事中。劾方士邵元节,降湖广布政司照磨。历宁波通判,保定同知,四川、赣州佥事副使。以忤相嵩,拾遗免。先生笃信象山阳明之学,其言格物即所以致知,慎独即所以存养,成物即所以成己,无暴即所以持志,与夫一在精中,贯在一中,约在博中,恕在忠中,皆合一之旨,此学之所以易简也。先生曰:「古今学术,至于阳明渐尔昭融。天不假年,不能使此公缕析条分,以破训诂之惑,用是学者虽略知领悟,而入之无从。区区不自量,…阅读完整原文与上下文 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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